如何申請補發術科測試成績單?
答:一、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係屬國家考試,每年報檢人數多達50萬人,為確保成績正確無
誤,本辦公室訂有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依規定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應於全部測試完成,
成績檢定無誤,即以公文函送至本辦公室進行審核,經檢核無誤後,一般應檢人約於
術科測試單位完成委託辦理同一職類全部測試後14天內可收到成績通知單。
二、台灣地區(不含北、高兩市)應檢人於收到成績單前,如欲查詢術科測試成績,可至
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網站(http://www.labor.gov.tw/)資訊查詢/查詢成績及術科場地外,亦可撥打電話語音查詢專線(04-22598800)。
三、應檢人如超過60天仍未收到術科測試成績單,可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查詢
(電話:04-22599545)。
如欲申請補發全國檢定術科測試成績單者,請以簡章所附「技術士技能檢定成績補發
申請單」傳真至本辦公室辦理(傳真機:04-22521967)。
答:一、基於技術士技能檢定資料庫儲存容量有限,應檢人收到之術科測試成績單僅標示術科
測試成績及格或不及格 或除標示及格不及格外另增列術科測試總分等二種方式。
二、應檢人如對術科測試成績有疑義,或欲進一步了解術科測試成績不及格原因,應於接
到術科成績通知後15日內(以郵戳為憑),填具術科成績複查申請表(已附在簡章內)
及足額掛號回郵(25元)與信封,寄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逾期不予受
理,且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三、申請成績複查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或複製答案卷(卡)及評審表、提供
各細項分數或術科測試試題之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題庫命製人員、監評人員或
閱卷人員之姓名或有關資料。
不管及不及格 術科複查沒有提供保母各細項的分數喔 考試完14天內即可收到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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