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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依林[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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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依林
蔡依林(Jolin)於2008年在台北國際電玩展
蔡依林(Jolin)於2008年在台北國際電玩展
女藝人
英文名 Jolin Tsai
暱稱 Jolin、公主[1]、拚命三娘[2]、地才、亞洲天后 、亞洲瑪丹娜
國籍  中華民國
出生 1980年9月15日 (1980-09-15)(33歲)
中華民國 臺灣台北縣新莊市(今新北市新莊區
職業 歌手、設計師、創意總監
語言 主要:國語英語
次要:臺語日語法語
教育程度 景美女中
天主教輔仁大學英國語文學系學士
音樂類型 舞蹈流行音樂流行搖滾
出道日期 1999年
出道作品 〈The Rose〉
代表作品 〈我知道你很難過〉
〈Don't Stop〉
〈看我72變〉
〈倒帶〉
〈野蠻遊戲〉
〈舞孃〉
〈特務J〉
〈愛無赦〉
〈日不落〉
〈花蝴蝶〉
〈大丈夫〉
〈美人計〉
〈大藝術家〉
〈旅程〉
活躍年代 1999年至今
唱片公司 環球唱片(1999年-2001年)
索尼音樂(2002年-2005年)
金牌大風(2006年-2008年)
華納唱片(2008年至今)
經紀公司 大聲音樂(1999年-2001年)
天熹娛樂(2002年-2010年)
凌時差音樂(2011年至今)
網站 蔡依林國際歌友會官網
音樂專輯

1019(1999年)
Don't Stop(2000年)
Show Your Love(2000年)
Lucky Number(2001年)
看我72變(2003年)
城堡(2004年)
J-Game(2005年)
舞孃(2006年)
特務J(2007年)
愛的練習語(2008年)
花蝴蝶(2009年)
Myself(2010年)

MUSE(2012年)

蔡依林(英語名字:Jolin Tsai,1980年9月15日),是臺灣著名華語流行音樂女歌手。出生於臺北縣新莊市(今新北市新莊區),外婆是臺灣原住民巴布拉族[3]畢業於天主教輔仁大學英國語文學系。

蔡依林於1998年在MTV音樂台舉辦的歌唱比賽《MTV新生卡位戰》中獲得冠軍,後與環球音樂公司簽約,而翌年以首張專輯《1019》出道;包括《看我72變》、《舞孃》及《MUSE》等專輯在內,數張其後發行的專輯接連獲得商業迴響與音樂獎項的肯定,她更打破唱跳歌手紀錄,以專輯《看我72變》、《舞孃》、《MUSE》入圍三次金曲獎最佳國語女歌手獎最佳國語專輯獎,並於2007年以《舞孃》專輯獲得第18屆最佳國語女歌手獎;甚至以舞曲《大藝術家》獲得最佳年度歌曲獎,也成為設立該獎起,第一位以演唱舞曲拿到該獎的女歌手。至今為止,蔡依林總共發行12張國語錄音室專輯,台灣總銷量超過三百萬張、全亞洲正版唱片總銷量約2300萬張,是2000年後亞洲地區銷量最高的女歌手之一。

蔡依林的演藝形象受到包括瑪丹娜珍娜·傑克遜布蘭妮·斯皮爾斯等西洋藝人的影響,音樂作品多為流行舞曲。

音樂生涯[編輯]

入行經過[編輯]

 

 

蔡依林在景美女中就讀時,曾組樂團「Twister」,但表現幾乎不達理想,讓身為主唱的蔡依林覺得無用武之地[4]。而在高二的一次舞會上,她為在場師生獻唱〈The Rose〉,台下熱烈的反應讓她久久難以忘懷,是她第一次對歌唱建立信心,開始有朦朧的憧憬。

1998年9月參加MTV音樂台所舉辦的《MTV新生卡位戰》歌唱比賽,當時的參賽者包括江美琪吳克羣彭靖惠JS等線上歌手,蔡依林一路過關斬將,總決賽時以一曲惠妮·休斯頓的〈The Greatest Love of All〉獲得冠軍,最後在1999年3月正式與環球音樂簽約,開始她的歌手生涯。

1999年-2001年:環球唱片[編輯]

正式出道[編輯]

 

 

與環球音樂簽約後,擔任年度便利超商形象代言人,並以〈和世界做鄰居〉作為代言曲。後於1999年9月發行第一張專輯《1019》,以〈我知道你很難過〉一曲受到矚目,另因被冠以「少男殺手」作為新形象定位而打響知名度;由於台灣地區唱片銷量達40萬張,環球音樂因此送蔡依林一面金唱片,並深獲公司重視,曾送往國外學習才藝與精進演唱技巧。同年,自高中畢業後,蔡依林以推甄第一名之姿進入輔仁大學英文系就讀,與F.I.R.Faye胡婷婷成為同班同學。

漸漸走紅[編輯]

 

 

自從第一張專輯的初步成功後,於2000年4月發行第二張專輯《Don't Stop》,並高達45萬張銷量(也是蔡依林至今銷量最高的唱片作品);同年12月再發行第三張專輯《Show Your Love》。

合約糾紛[編輯]

 

 

於2001年7月發行第四張專輯《Lucky Number》,但蔡依林父親針對當時的經紀公司「大聲音樂」帳目不清的問題提出質疑,決定中止與其的經紀約,雙方進而對簿公堂,導致唱片宣傳停擺,影響專輯銷售量、收入和相關活動。

結果,法庭判決蔡依林因違約須賠償大聲音樂台幣壹仟萬元,但大聲音樂亦須償還蔡依林台幣壹佰萬元,故蔡依林總計須賠償台幣玖佰萬元。

2002年-2005年:索尼音樂[編輯]

 

 

經歷與大聲音樂的合約糾紛,2002年2月加盟新唱片公司索尼音樂與新經紀公司天熹娛樂,而須賠償給大聲音樂的玖佰萬元亦由天熹娛樂代償。另在蔡依林陷入低潮之時,在電視製作人柴智屏的扶持下,與羅志祥合拍電視偶像劇《Hi!上班女郎》,而這部偶像劇也是兩人的偶像劇演出處女作品。2003年3月,推出重新出發後的首張專輯《看我72變》(亦為個人第五張專輯),其亮眼的銷售成績令蔡依林登上台灣暢銷女歌手冠軍,隔年更憑藉入圍第15屆金曲獎最佳專輯、最佳女歌手,專輯中的歌曲〈布拉格廣場〉亦入圍最佳編曲獎。2003年6月亦於輔仁大學順利畢業。

於2004年2月發行第六張專輯《城堡》;同年8月開始個人首場大型售票巡演「J1世界巡迴演唱會」。

於2005年4月發行第七張專輯《J-Game》,此時蔡依林已和新力音樂合約結束,但新力音樂依舊替這張專輯做了不少宣傳,這幾年的鋪陳更讓蔡依林在華語樂壇擁有一定的代表性,也因每次發行專輯總會引發話題,因此媒體曾冠以「台灣流行教主」之稱[5];同年9月發行首張演唱會專輯《J1 Live Concert 影音全記錄》。

2006年-2008年:金牌大風[編輯]

2006年蔡依林赴泰國曼谷出席MTV亞洲大獎表演並獲獎「年度國際時尚大獎」,該獎項是五年來第一位華人得主。

 

 

蔡依林於2006年2月加盟新唱片公司Capitol唱片,在專輯發行前便先在MTV亞洲大獎表演〈舞孃〉一曲;同年5月發行首張加盟大碟《舞孃》(亦為個人第八張專輯),主打歌〈舞孃〉受到歡迎,引起許多年輕人模仿,其風潮更直接反應到唱片銷量,榮登2006年台灣年度唱片銷量總冠軍,也讓蔡依林在第18屆金曲獎中獲得最佳國語女歌手獎

2006年9月開始舉辦個人第二場大型售票巡演「唯舞獨尊世界巡迴演唱會」,亦同時發行第三張新歌加Remix專輯《唯舞獨尊》,為演唱會掀開序幕。

2007年6月為了「唯舞獨尊世界巡迴演唱會」,發行具紀錄性的第三張演唱會專輯《地才-唯舞獨尊紀實》,此DVD紀錄蔡依林在演唱會的部分表演片段與幕後實錄,並同時收錄高難度鞍馬與高空吊環的經典特技畫面。同年9月,蔡依林以特務造型風為題材,發行第九張專輯《特務J》。此專輯獲得法國雜誌【亞洲音樂】評選2007年度最佳女歌手、最佳專輯與最佳錄影帶獎,單曲〈特務J〉亦獲得第19屆金曲獎最佳單曲製作人最佳編曲獎。同年11月蔡依林與澳洲女歌手凱莉·米洛合唱〈In My Arms〉,特別收錄在凱莉·米洛《X》亞洲限定版中。

2008年原訂於3月發行的首張英文有聲書專輯《愛的練習語》,因為與金牌大風(原EMI)的合約是最後一張專輯,唱片公司以「中國批文」為由不斷將發行日期往後延宕,此舉引發歌迷及媒體的揣測;這張英文專輯被法國音樂網站【minu- ne】評為亞洲專輯的第三名。同年中國北京奧運主題歌曲之一〈北京歡迎你〉,蔡依林成為參與演唱的台灣歌手代表之一;同年8月以奧運會的轉播歌曲,促使蔡依林在2004年發行的專輯《城堡》內收錄的一首歌〈Love Love Love〉進入荷蘭音樂排行榜X-Chart和X-Tip雙榜冠軍,更一舉拿下X-Chart年度排行第十名。

2008年-至今:華納音樂[編輯]

蔡依林於2009年3月27日發行第十張國語專輯《花蝴蝶

 

 

2008年12月,蔡依林加盟新唱片公司華納音樂,簽約地點選在剛落幕的奧運場地水立方,成為水立方第一位啟用的歌手,而這次的加盟也讓蔡依林成為華語史上第一位走遍全球四大國際唱片公司的歌手。

「唯舞獨尊世界巡迴演唱會」自2006年9月,一直巡迴到2009年才結束,兩年半共28場次,總計50多萬入場觀眾;演唱會中加入的吊環鞍馬的表演環節,成為華語女歌手演唱會的創舉。[6]

2009年3月,發行加盟華納音樂後的首張專輯《花蝴蝶》(亦為個人第十張國語專輯),為此次專輯主打歌蔡依林學習芭蕾舞,以嶄新舞蹈面貌,並展開「花蝴蝶校園巡迴演唱會」,卻因此促使舊傷復發,隨後在下半年曾封舞約兩個月時間,並於5月24日在西門町河岸留言舉行《愈慢愈美麗》慢歌演唱會,以慢歌代替唱跳快歌。同年10月,蔡依林發行第四張演唱會專輯《單身情歌‧萬人舞台2009特別紀念演唱會專輯》。

2010年4月,蔡依林為在中國所舉辦的《上海世界博覽會》裡的台灣館獻唱主題曲〈台灣心跳聲〉。同年8月,蔡依林發行第十一張國語專輯《Myself 2010概念專輯》,此次也依慣性嘗試了新的高難度動作-折手,專輯曲風多半以派對舞曲為主,傳統抒情歌曲僅收錄兩首,這次專輯蔡依林也在各項不同領域參入自己的想法,包括在專輯、服裝和歌曲等是。同時,公司也為此輯舉辦一場舞蹈比賽「美人計Voguing創意舞蹈大賽」,冠軍得主將獲贈1萬美元的高額獎金。

2010年12月,在台北小巨蛋連三日展開個人第三場巡演「Volkswagen 蔡依林 2010 MYSELF CUXI世界巡迴演唱會」,演唱會有將近百分之九十的舞曲,結合舞蹈與體操極致力之美,再創演唱會經典。

2011年6月,第22屆金曲獎以2010年發行的《Myself》首支主打『美人計』MV入圍最佳音樂錄影帶獎。同年7月,蔡依林開始休息,準備下張專輯的製作,同時在夏天發行個人第四本書籍《養瘦:Jolin能吃能睡又能瘦的健美飲食調養法》。同年12月,天主教輔仁大學選蔡依林為傑出校友,並在校慶晚會演出。

2012年5月,蔡依林在福布斯中國名人榜入選則影響力為第7名。同年9月,發行第12張國語專輯《MUSE》,時間與上一張《Myself 2010概念專輯》相隔兩年多;因期間遇上巡演以及多場商演活動代言使得專輯一延再延發行,也終於此專輯在蔡依林生日前夕向全球問世,這張專輯並無延續上張專輯的全舞曲概念,也沒有再次嘗試高難度舞蹈,反而是試著將音樂與藝術做結合,曲目上也與多位知名金曲歌手相互合作。此專輯也以主打歌〈大藝術家〉之音樂錄影帶風光入圍2012年第19屆 MTV EMA 歐洲音樂大獎-國際風潮大獎(Best Asia Act)。

2012年12月,「Myself世界巡迴演唱會」唱回台北小巨蛋舉辦安可場。

2013年4月,第三場巡演「蔡依林 Myself世界巡迴演唱會」歷時兩年四個月,在世界各地31個城市共唱35場,征服海內外超過60萬人次,吸金15億元台幣,蔡依林也為此演唱會在高雄巨蛋舉辦最終場演出,而原訂2012年12月要在台北小巨蛋安可場上加碼的-自轉鋼管,因在演場會前夕排演時發生摔傷意外,頸部以及手腳都受到輕傷,所以在此台北安可場取消此特技演出,不過此特技蔡依林並無因此而放棄,經過了四個月的休息以及特訓下,終於在4月的高雄最終場大展身手,也為此演唱會畫下完美的句點。並在2013福布斯中國名人榜獲第九名(女歌手第一)。

2013年5月,蔡依林以《MUSE》入圍第24屆金曲獎最佳國語專輯、最佳女歌手,專輯中的歌曲〈大藝術家〉亦入圍最佳年度歌曲及最佳音樂錄影帶獎。同年7月,蔡依林以〈大藝術家〉一曲,榮獲第24屆金曲獎最佳年度歌曲獎

2013年10月,蔡依林以及華納音樂宣布發行第三張世界巡演DVD《Myself 世界巡迴演唱會 Live DVD》,並於此專輯預購日舉行預購記者會。同時,這張專輯將收錄的早期曲目也終於獲得了曾經橫跨的四大唱片公司的授權認可,這也就代表著此專輯是蔡依林出道14年來第一張收錄最具完整性的一張演唱會作品。

舞技革新與創意[編輯]

2007年蔡依林於新加坡的演出。[7]

 

 

【舞孃時期】

專輯同名歌曲〈舞孃〉舞蹈融合體操綵帶舞、中東舞蹈及雷鬼嘻哈光波舞,使這支舞蹈成為大眾學習的熱潮。至今仍為蔡依林的主要表演之一。

【特務J時期】

專輯同名歌曲〈特務J〉除了歌曲舞蹈外,更參雜無重力旋轉綵帶舞和鋼管舞,倚靠手臂力量,過去學無重力旋轉綵帶舞的大都是男性[8]

【花蝴蝶時期】

專輯同名歌曲〈花蝴蝶〉舞蹈其中加入芭蕾舞中的高難度技巧–鞭轉,為能實現指導老師所定下鞭轉二十圈的目標,蔡依林重上瑜伽課程以訓練腿部的肌肉耐力,在拍攝預購廣告的過程重拍五十多次才順利完成二十圈的鞭轉,須練習芭蕾三個月,每天轉一千圈,蔡依林本人也坦承這次的芭蕾舞是學過最難的,曾因練舞過度導致整個肩胛骨歪斜,大腿肌肉拉傷,甚至連舊疾腰傷也一併復發。然而,高難度的二十圈鞭轉動作,專業舞者大概都要花上二十年的時間才能練成,但蔡依林只花兩個月苦練成功,毅力過然,但卻因此造成嚴重的運動傷害[9],而苦練出來的成果於MV後段呈現[10]

【Myself時期】

〈美人計〉一曲舞蹈–VOGUING,以手部姿勢為主,於70、80年代開始在歐美流行,彷彿把模特兒擺的姿勢串連成流利的舞蹈動作,講究靈活性的完美線條構成,這支舞蹈於MV最後還會展現一段軟骨功[11]

【MUSE時期】

〈beast〉自轉鋼管舞

爭議事件[編輯]

  • 從蔡依林出道抄襲的新聞就伴隨著,媒體報導蔡依林每次採用的造型不斷連續和其他歌星撞衫,蔡依林對於批評僅以「清者自清」回應。[12]
  • 關於蔡依林的胸圍,也存在極大爭議。許多媒體以蔡依林18歲初出道時的體態,指稱蔡依林在解決合約糾紛再復出之後的胸部,突然間增大,並誇大稱之為「G奶」。對此,經紀公司表示由於蔡依林身穿馬甲所產生的塑身效果,才使得身材有劇變的錯覺。而蔡依林則表示原本B罩杯的她靠著針灸升為C罩杯,「G奶」 僅是為了舞台效果的展現,但儘管如此還是無法平息外界質疑聲浪[13]
  • 2001年1月陳珊妮和林暐哲於5日深夜在台北誠品敦南店舉行一場座談會,公佈他倆聯合選出的「10大爛歌手」名單,名單裡包括「蔡依林」,林暐哲指出雖然蔡依林這張唱片《Don't Stop》獲選為去年最暢銷專輯之一,但並未感受到蔡依林從紐約遊學回來有什麼長足進步,更重要的是年紀明明未到,卻硬把感情唱得好像很了解一樣,不是個好現象。陳珊妮則表示如果要說「有好歌喉未必能成為好歌星、做出好唱片」,蔡依林正是個典型的例子[14]
  • 2001年8月,蔡依林與經紀公司大聲工作室發生合約糾紛。蔡依林的家人認為大聲公司長期帳目不清所以決定中止與大聲工作室的經紀約[15]。最後法庭判決蔡依林因違約必須賠償大聲公司新台幣壹仟萬元,但是因為大聲也需償還蔡依林新台幣壹佰萬元、蔡依林總計只需賠償新台幣玖佰萬元。最後蔡依林將經紀合約轉移至年代整合行銷,唱片合約也轉移至新力音樂。
  • 2010年8月,華納音樂大中華區總裁陳澤杉之前擔任金牌大風總經理時,為蔡依林出過一張英文專輯《愛的練習語》銷售不佳,而導致唱片公司短收錄影帶廠商數百萬元授權金,且陳澤杉在跳槽華納前,擅自更換媒體採購公司,疑簽訂有害唱片公司權益的採購合約,事後唱片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向陳澤杉求償,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16]
  • 2013年5月25日蔡依林的姑媽蔡如淑在美國隔海批蔡依林成名後六親不認。在台北捷運打滾高喊「我不想回部隊」的蔡鼎鈞,其父為扭轉外界看法,對外稱兒子是「蔡依林表弟」,卻被蔡依林經紀人駁斥僅是粉絲,讓蔡鼎鈞的母親蔡如淑在美國隔海批蔡依林成名後六親不認。[17][18]
  • 歌詞[編輯]

    從《看我72變》起,每張專輯至少會有一首歌曲是由蔡依林本人作詞,但在《花蝴蝶》以及《Myself》這兩張專輯中卻沒有收錄個人創作,不過JOLIN也睽違了將近五年才又再2012年的《MUSE》專輯中繼續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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