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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民眾您好:
您好!您的確認函我們收到了!
您的案號:201303120002
您的E-mail:2ruxlurx@ms80.url.com.tw
主旨:乙級會計報名問題
內容:
我想報名一般職類乙級會計
適用於丙級牌照加上技術學院學歷
條件吻合乙級會計報名法規
請問丙級牌照影印本 是否要彩色還是黑白
要不要附帶寫下丙級會計證照上面的全部的字呢
還是只是附上影印本黑白版即可
請保留您的案號及及E-mail,以便日後查詢案件之用
您所反映的問題與建議,我們非常關心,是我們施政的重要資訊,也是決策的重要參考資訊。
感謝您惠賜建言 祝福您 平安如意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敬啟

 

 

親愛的民眾您好:
您好!您的確認函我們收到了!
您的案號:201303120003
您的E-mail:2ruxlurx@ms80.url.com.tw
主旨:乙級會計報名問題
內容:
我適用於丙級會計證照加上技術學院學歷
吻合乙檢會計法條
可是想問一下 丙檢會計證照需要不需要正本或類似正本戳章
還是一般影印本即可
請保留您的案號及及E-mail,以便日後查詢案件之用
您所反映的問題與建議,我們非常關心,是我們施政的重要資訊,也是決策的重要參考資訊。
感謝您惠賜建言 祝福您 平安如意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敬啟

收件編號

201303120002

收件日期

20130312

案件來源

民意信箱

完成日期

20130314

主旨:

乙級會計報名問題

 

 

 

 

回覆內容:
徐國芳君您好:
一、台端102312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有關 台端詢問會計事務人工記帳職類乙級報檢資格一節,答覆如下:
(一)查符合下列「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7條任何一款申請檢定資格者,即可報一般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1.
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2.
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或高級中等學校在校最高年級。
3.
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為五年制專科三年級以上、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大學之在校學生。
4.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四百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5.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6.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一千六百小時以上。
7.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以上,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
8.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四百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
9.
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二年,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10.
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11.
具有大專校院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或大專校院以上在校最高年級。
12.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六年以上。
(二)台端若為大專校院以上畢業,即符合上開第11點報檢資格(無須丙級技術士證),請於報檢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若仍有疑義,請洽本辦公室第三科陳小姐,電話:04-22595700分機310
敬祝 順利愉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敬啟

收件編號

201303120003

收件日期

20130312

案件來源

民意信箱

完成日期

20130314

主旨:

乙級會計報名問題

 

 

 

 

回覆內容:
徐國芳君您好:
一、台端102312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有關 台端詢問會計事務人工記帳職類乙級報檢資格一節,答覆如下:
(一)查符合下列「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7條任何一款申請檢定資格者,即可報一般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1.
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2.
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或高級中等學校在校最高年級。
3.
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為五年制專科三年級以上、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大學之在校學生。
4.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四百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5.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6.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一千六百小時以上。
7.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以上,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
8.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四百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
9.
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二年,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10.
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11.
具有大專校院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或大專校院以上在校最高年級。
12.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六年以上。
(二)台端若為大專校院以上畢業,即符合上開第11點報檢資格(無須丙級技術士證),請於報檢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若仍有疑義,請洽本辦公室第三科陳小姐,電話:04-22595700分機310
敬祝 順利愉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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