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民眾您好: |
您好!您的確認函我們收到了! |
您的案號:201303120002 |
您的E-mail:2ruxlurx@ms80.url.com.tw |
主旨:乙級會計報名問題 |
內容: 我想報名一般職類乙級會計 適用於丙級牌照加上技術學院學歷 條件吻合乙級會計報名法規 請問丙級牌照影印本 是否要彩色還是黑白 要不要附帶寫下丙級會計證照上面的全部的字呢 還是只是附上影印本黑白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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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保留您的案號及及E-mail,以便日後查詢案件之用 |
您所反映的問題與建議,我們非常關心,是我們施政的重要資訊,也是決策的重要參考資訊。 感謝您惠賜建言 祝福您 平安如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敬啟 |
親愛的民眾您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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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案號:201303120003 |
您的E-mail:2ruxlurx@ms80.url.com.tw |
主旨:乙級會計報名問題 |
內容: 我適用於丙級會計證照加上技術學院學歷 吻合乙檢會計法條 可是想問一下 丙檢會計證照需要不需要正本或類似正本戳章 還是一般影印本即可 |
請保留您的案號及及E-mail,以便日後查詢案件之用 |
您所反映的問題與建議,我們非常關心,是我們施政的重要資訊,也是決策的重要參考資訊。 感謝您惠賜建言 祝福您 平安如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敬啟 |
收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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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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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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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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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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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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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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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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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乙級會計報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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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內容: 徐國芳君您好: 一、台端102年3月12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有關 台端詢問會計事務—人工記帳職類乙級報檢資格一節,答覆如下: (一)查符合下列「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7條任何一款申請檢定資格者,即可報一般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1.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2.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或高級中等學校在校最高年級。 3.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為五年制專科三年級以上、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大學之在校學生。 4.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四百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5.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6.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一千六百小時以上。 7.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以上,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 8.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四百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 9.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二年,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10.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11.具有大專校院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或大專校院以上在校最高年級。 12.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六年以上。 (二)台端若為大專校院以上畢業,即符合上開第11點報檢資格(無須丙級技術士證),請於報檢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若仍有疑義,請洽本辦公室第三科陳小姐,電話:04-22595700分機310。 敬祝 順利愉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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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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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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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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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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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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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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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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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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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乙級會計報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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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內容: 徐國芳君您好: 一、台端102年3月12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有關 台端詢問會計事務—人工記帳職類乙級報檢資格一節,答覆如下: (一)查符合下列「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7條任何一款申請檢定資格者,即可報一般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1.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2.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或高級中等學校在校最高年級。 3.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為五年制專科三年級以上、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大學之在校學生。 4.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四百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5.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6.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一千六百小時以上。 7.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以上,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 8.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四百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 9.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二年,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10.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11.具有大專校院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或大專校院以上在校最高年級。 12.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六年以上。 (二)台端若為大專校院以上畢業,即符合上開第11點報檢資格(無須丙級技術士證),請於報檢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若仍有疑義,請洽本辦公室第三科陳小姐,電話:04-22595700分機310。 敬祝 順利愉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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