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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英文系畢業門檻規則
100.03.09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臨時系務委員會通過 102.03.27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10.22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04.01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系為確實培養學生核心專業能力與素養,督促學生持續改進,提升畢業生升學與就業的 競爭優勢,特訂定『輔仁大學英文系畢業門檻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二、畢業資格新增以下兩項: 1、 英語能力檢定考試:達到 CEFR(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B2 (高階級),或其他程度相當之英語檢定標準。 未通過語測標準者,須於大四上選修本系開設的補救課程或參加指定的英語學習活 動,修讀成績及格者,視同通過本系英語能力檢定標準。補修課程學分不計入畢業總 學分。 2、 學習成果展現其內容涵蓋以下三項之一: i. 大三研究論文寫作與發表; ii. 畢業公演或系刊(出版品); iii. 特定課程(畢業專題製作、學術寫作、學術英語、中英翻譯、新聞英語、商務報 告、多媒體英語教材,系上視實際開課狀況增刪課程)的期末報告或公開發表。 三、為督促學生學習有方,本系學生需於大一撰寫『四年學習計畫』,並於每學年下學期預註 冊時,繳交修正計畫給導師並儲存於系行政平台 e-office,以利設立下學年之自我學習目標。
四、學生於大三下之預註冊時繳交『畢業門檻檢核表』與『學習成果展示計畫書』,以利本系 辦公室進行檢核及安排畢業成果發表會,檢核結果作為畢業資格審查依據。
五、本規則經系務會議通過,提請院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輔仁大學英國語文學系大學部英文畢業門檻是CEFRㄉB2就是全民英檢中高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