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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整併 將由教部主導

大學整併將由教育部主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大學法第七條修正案」,往後國立大學整併不需經過大學校務會議同意,將由教育部依據高教整體發展、教育資源分布等條件,主導國立大學整併計畫。

 

半年內研訂合併辦法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等人提案指出,國立大學整併推動多年,但礙於現行法令,國立大學合併必須經過相關學校校務會議通過,教育部無法強勢介入,導致實際合併案件僅有八十九年「國立嘉義技術學院與國立嘉義師範學院合併國立嘉義大學」,及九十七年「國立東華大學及國立花蓮教育大學合併為國立東華大學」,整體推動成效不彰。

教育部高教司表示,未來教育部的角色,是主動協調,而不是強迫兩個學校合併,教育部將挹注合併經費,目前有台南大學和台南護理專科學校、台中技術學院和台中護理專科學校兩個合併案在進行中。

 

教育部表示,我國大學院校數量高達一百六十五所,還不含軍警校與空大,導致教育經費嚴重稀釋。

 

高教司科長倪周華表示,教育部將在半年內研訂出合併辦法,使大學有所依循。至於國立體大和台灣體育學院整併破局,教育部分十年逐年扣回補助經費共計六千萬元。

 

私立學校部分,教育部採取的立場是輔導退場或轉型。高教司表示,私校若轉型為養老院或補習班等文教機構,有關稅金等應繳經費,可以「寄存」模式暫時不用繳回。

 

立法院院會昨也三讀通過「大學法第九條與第十條修正案」,教育部表示,回應婦權團體對大學校長遴選的性別平等意識訴求,明定校長遴選小組的委員性別比例,任一性別委員應佔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私立大學退場 邁出第一步

立法院通過《大學法》修正案,賦予教育部強制整併國立大學權限。教育部表示,「不會霸凌學校要他們整併」、「目前沒有整併的口袋名單」,但當兩所國立大學有意願時,教育部會適時介入,並提供資源,促使整併案加速通過,協助大學整併辦法六個月內提出。

 

國立大學要整併,私立大學招不到學生可選擇轉型,大學法通過後,公立大學資源整合更容易,未來教育部擬修改《私立學校法》,私校只要轉型後仍維持公益法人性質(譬如養老院、文教機構),更是私立大學退場機制的第一步,本來要追補的土地增值稅可先「記帳」,等到以後改辦事業再移轉時一併繳納即可。這相當於提供私校第一次轉型的稅賦優惠,增加私校退場誘因。

 

國內少子化問題嚴峻,加上大學間資源沒有好好整合,昨天通過的《大學法》修正案賦予教育部強制整併大學的權力。但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倪周華表示,「強迫的婚姻不會幸福」,還是會在尊重大學的前提下,促成合併案。

「教育部未來是扮演媒人,不是當公婆。」過去大學整併案都是由下而上,但在校務會議這關,就因師資、校區整合等問題難以解決,無法持續。未來如兩校有整併意願,教育部願意提供資源促成。

 

倪周華表示,大學進行整併,學籍系統、圖書館借書系統的整合,及不同校區需要交通車來連結,這都需要花錢。如果大學有整併意願,教育部會負擔這些經費。

 

過去嘉義技術學院與嘉義師範學院合併成嘉義大學、東華大學與花蓮教育大學合併成東華大學,教育大學都面臨被消滅的命運。倪周華說,兩所大學整併,最後要留什麼名字,由學校間討論決定。教育大學與一般大學合併後,原本師資培育工作還是繼續做,不受影響。

 

立委提到的台大和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師大和台科大合併案,倪周華說,「他們都在只聞樓梯響階段」,未進入實質合併程序。過去國立體育大學和台北體育學院原本已經合併,後來因問題太多又分開,教育部也決定分十年追回之前補助合併的六千萬元經費。

 

私立大學和私立學院    招生困難者  可轉成私立文教機構補習班或養老院   三讀立法實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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